不足为法

[bù zú wéi fǎ]
成语《不足为法》是个经常会用到的中性成语。《不足为法》的近义词有:不足为训。《不足为法》的反义词有:不刊之论天经地义。 出自: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》:“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 成语《不足为法》的含义是:足:值得;法:效法。不值得学习、效法 举个栗子:那些工作作风实不足为法。丁玲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·写在前边》 以下是对成语《不足为法》更为具体的描述:
成语解释
足:值得;法:效法。不值得学习、效法
成语出处
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》:“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
成语简拼
BZWF
成语注音
ㄅㄨˋ ㄗㄨˊ ㄨㄟˊ ㄈㄚˇ
常用程度
常用成语
成语字数
四字成语
感情色彩
中性成语
成语用法
不足为法作谓语;指不值得学习。
成语结构
动宾式成语
成语年代
近代成语
成语繁体
不足為灋
近义词
成语例子
那些工作作风实不足为法。丁玲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·写在前边》
英语翻译
cannot be taken as a model